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人们的消费方式和需求也变得多种多样,新型消费加速崛起。

  为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加快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优化新型消费发展环境,促进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天津市发改委等34个单位起草了《天津市加快发展新型消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展新型消费

  发展在线教育

  建立“名师网络工作室”和中小学同步课堂,实现精品课程资源共享;推广远程协同教学、虚拟操作培训,发布微课堂、共享图书馆、虚拟教室等智能学习应用。

  发展智慧医疗

  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加强诊疗规范管理和服务应用推广,将互联网医院全部接入市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支持零售连锁门店在其经营地址和医院设置自动售药机,24小时销售部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方便市民24小时的用药需求。

  发展在线文娱

  促进在线演出市场发展,鼓励上网服务场所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开发基于VR、AR、MR技术的特色数字出版产品和服务,推动建立数字出版新业态。

  发展智慧旅游

  推进超高清视频实时传送和处理系统建设,完善旅游景区分时预约、流量监测、无接触式服务等功能。

  发展智能体育

  正式上线“津体惠APP”,整合体育场馆服务、体育用品、科学健身知识普及等体育资源,创新推动线上线下共同运营,到2023年实现市级体育场馆智能化管理全覆盖。

  扶持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津发展

  实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全程网上办理,引导网约车平台企业合理优化平台经营费用;出台天津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具体管理措施。

  创新无接触式消费模式

  推动传统超市智慧化转型,实现线上订货、线下无接触配送;推广智慧餐厅,实现智能推荐、自助点餐取餐等全流程智能化;推进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发展,到2021年实现品牌连锁便利店中心城区全覆盖,24小时便利店占比达到50%以上。

  鼓励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改造

  推广智能烹饪机和无人售卖餐吧,引导餐饮、商超、菜市场、药店等拓展线上渠道,发展线上团购、无店铺经营等销售方式,打造“云上商店”、“云上街区”;支持沿街商户布设24小时智能售卖机,提升群众夜间购物便利;强化地铁生活服务载体功能,在具备条件的地铁站外建成一批“地铁E站”便民售卖车,到2023年地铁站点覆盖率达50%。

  推动农产品网络销售

  支持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等服务模式创新发展,“十四五”期间举办各类大型“网农对接”活动不少于20场,线上交易额突破5亿元。

  鼓励利用跨境电商开拓国际市场

  引导外贸企业拓展网上销售、直播带货等数字化营销渠道,不断丰富出口转内销线上销售模式。

  利用“溯源码”实施“首站赋码、进出扫码、一码到底、扫码查询”等管理模式,建立从供应链首站到消费需求终端的进口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系统。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5G网络建设

  到2022年底累计建成5G基站5万个,实现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各开发区、重要交通枢纽、行业应用热点区域全面覆盖。

  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优化冷链物流产业空间布局,加快冷链物流基地、物流节点、智慧物流配送园区、产地冷库、网络终端建设。落实智能快件箱、末端驿站等快递末端基础设施的属地责任并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

  规划建设新型消费场所

  推动国家会展中心(天津)项目建设,2022年实现项目总体完工。

  深化金街国家示范步行街提升改造试点工作,支持推动现代城二期、印象城等综合体项目建设。

  推动意风区、古文化街等一批特色商业街区改造提升,布局一批潮品店、网红店、特色小店。

  积极发展“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打造一批大众点评必吃街、阿里巴巴新零售生活街、饿了么口碑街、支付宝扫脸支付一条街等。

  实施农村集贸市场提升工程,完成全部老旧集贸市场全面改造,建成一批农村示范集贸市场。

  强化政策支持

  简化优化“新零售”证照办理。进一步优化零售新业态新模式营商环境,探索实行“一照多址”。对新申请食品经营(仅限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制。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同时,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措施研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将研究推行政府购买优质在线教育服务,将相关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平台,帮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

  来源 | 天津市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