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公布了今年第十批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涉及600余辆车629条严重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已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6000余起,包括车辆牌照号、所属企业、驾驶人姓名、具体违法行为等信息,已统一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进行公示。

  在此次公示的严重交通违法记录中,小型车辆、个人所有车辆违法占比比较突出,涉及小型汽车的违法记录523条,大型汽车的违法记录19条,其他车辆类型违法记录87条。此外,个人名下车辆的违法记录达475条,占比76%。

  从违法行为类别来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452条,“无证驾驶”66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36条,“肇事逃逸”20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18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11条,“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9条,“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8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3条,“超速50%以上”2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1条,“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1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1条,“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1条。

  629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案件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被处罚人姓名、车辆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处罚结果、记分、被处罚车辆所属企业名称、法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名称、日期及所在地行政区,均已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公示。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严重交通违法或将影响信用等级。交警在公示的严重交通违法信息的同时,一并向“信用中国网”进行推送,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社会信用机构等单位评估当事人市场准许入、融资授信、确定保险费率、评定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信用等级或评分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