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2020年夏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其中明确——

  • 加强违法占路经营治理:对全市建成区范围内的违法占路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治理,取缔违法占路经营,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环境秩序整洁有序。

  • 加强沿街门店脏乱治理:加强建成区内沿街门店、菜市场、早市夜市、商业街等环境治理力度,治理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违法行为,加强非法小广告的治理。

  • 加强马路餐桌露天烧烤治理:在餐馆聚集区及往年马路餐桌、露天烧烤等违章现象的多发区域,设立岗勤点位,对新出现的违章摊点坚决予以取缔,防止违章现象死灰复燃,确保不留治理盲点和死角。

  2020年夏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以良好城市环境助推天津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夏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需求导向,紧紧围绕美丽天津建设,结合天津夏季城市管理实际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持续巩固多年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进一步改善群众身边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努力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现代化宜居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1。开展环境卫生清整。加强夏季城市环境卫生清整清洗,搞好河道、工地、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清除各类垃圾杂物和卫生死角。清整居民社区、背街里巷、拆迁片和“飞地”环境卫生,清理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公交场站、停车场周边卫生死角。加强公交、出租、长途运营车辆、环卫清扫清运车辆、工程运输车辆等专用车辆清洗清洁。(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

  2。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全面落实城市道路机扫水洗全覆盖,加强小街小路、人行便道、背街里巷道路的清扫清洗频次和密度,严格落实错峰作业要求。加大公厕保洁消杀作业力度,所有环卫公厕实行24小时免费开放,定期开展化粪井清掏作业。(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

  3。加强生活垃圾治理。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及时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做到垃圾不落地、日产日清;强化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体干净整洁无外挂,车厢密闭无渗漏,车况良好无故障;加强转运站和垃圾处理厂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实现站内外环境干净整洁。(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

  (二)依法持续推进摊贩治理

  4。加强违法占路经营治理。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格执行违法占路经营治理的各项规定,按照既定的标准,对全市建成区范围内的违法占路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治理,以城区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和旅游景点等为重点,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取缔违法占路经营,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环境秩序整洁有序。(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

  5。加强沿街门店脏乱治理。落实门前包保责任制,加强建成区内沿街门店、菜市场、早市夜市、商业街等环境治理力度,治理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违法行为,加强非法小广告的治理。规范沿街底商牌匾广告设置,清理各类违法悬吊挂物。(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

  6。加强马路餐桌露天烧烤治理。针对马路餐桌、露天烧烤有所抬头的现象,始终保持高压治理态势,露头就打,全面治理,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做到“零容忍”。在餐馆聚集区及往年马路餐桌、露天烧烤等违章现象的多发区域,设立岗勤点位,对新出现的违章摊点坚决予以取缔,防止违章现象死灰复燃,确保不留治理盲点和死角。(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

  7。加强复市复商服务。严格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夜景灯光设施运维保障,适当放宽对夜间经济街区相关商户牌匾、户外广告、外檐装修的审批,满足不同示范街区主题特色需求。(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

  (三)全力提升精细管理水平

  8。加强公用设施维护。加强对主次干道交通标牌、交通护栏、隔离墩、防撞桶等交通设施以及电力、通信、交管等各类箱柜、路灯杆的维修维护、清洗油饰。对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修,对地袱、护栏、海豚柱、声屏障等设施进行养护。(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9。开展城市家具修饰。对各类果皮箱、马路座椅、城市雕塑、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进行清洗,清除设施上的脏污和粘贴物,及时修复更换破损的设施,对锈蚀的进行整饰和油饰。(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公交集团)

  10。加强沿街建筑立面管理。加强沿街建筑立面外檐安全隐患排查,整修维护远年沿街建筑立面。修复补齐老旧沿街建筑外立面破损、松动、锈蚀、缺失的窗套、线角、檐口线、空调罩等建筑附属元素和设施,加强对道路沿线老虎窗维护维修和关闭。清除沿街建筑外檐违规悬挂、吊挂、堆放的杂物和危险物品。(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1。加强园林绿化养护。重点做好死树枯枝清理、植物修剪工作,对夏季病虫害进行防治,开展裸露绿地修复以及绿地白护栏修复和清洗工作。做好绿地卫生和树挂清理工作。(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

  (四)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12。开展户外广告治理。开展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的治理,拆除楼顶广告、楼顶单体字和标识,清理各类临时悬挂、张贴广告,持续巩固多年来户外广告治理成果,亮出城市天际线。(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

  13。开展共享单车治理。严格落实《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治理共享单车企业超规模无序投放,运维保障不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力以及乱停乱放、占绿毁绿、废弃单车清理等问题,确保按需定量投放,摆放整齐有序。(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等单位)

  14。开展三轮车治理。全面治理机动三轮车违法上路行驶、违法载客运营、违法制售机动三轮车以及利用机动三轮车违法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同时严格做好残疾人使用机动三轮车管理工作,确保城市良好形象。(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

  (五)巩固“三站一场”治理成果

  15。持续提升外部环境。围绕周边主干道路、河道沿线、商业街区、停车场等,加大绿化力度。加大场站周边道路机扫水洗的频率,确保周边环境干净整洁。(责任部门:属地人民政府、天津铁路办事处、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市城市管理委)

  16。持续优化内部设施。严格按照综合客运枢纽地区公共标识设置导则,优化提升车行指路、行人指引、公交信息、地铁导向等公共标志标识。结合“创文”“创卫”、垃圾分类等工作,重点对广场、站台、天桥、廊道、地道、楼梯灯点位进行强化,确保地面平整、无积水、无杂物。(责任部门:属地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委、天津铁路办事处、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市城市管理委)

  17。持续规范场站秩序。持续开展出租车、网约车行业服务秩序治理,坚决清除各种交通乱象。规范送站车辆即停即离,强化共享单车、电动车定点有序规范停放。始终保持执法高压,铁腕治理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场站秩序井然。(责任部门:属地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天津铁路办事处、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市城市管理委)

  三、时间安排

  集中开展夏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一百天行动,主要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19日至30日)。各区和市有关部门对照整治内容,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召开会议部署推动。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全面推进夏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5日)。组织对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深化整治措施,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切实改善城市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城市管理委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人员专责,强化组织推动,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资金投入和工作推动“六个到位”。各区之间、部门之间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加强配合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负责、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抓紧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分解整治任务,全面开展整治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和属地化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整治责任、检查责任,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推动各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扎实开展。

  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督查检查部署,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常态长效机制,层层抓督促检查和整改,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是坚持文明执法。各区、各部门要积极践行执法为民理念,从有利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注重语言规范、行为规范,杜绝粗暴执法、生硬执法,避免激化矛盾,引发对立冲突。要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减少执法阻力,赢得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夏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联系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大力营造服务人民、有益群众的舆论氛围。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广泛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格局。

  来源 | 天津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