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自6月25日起,指定机构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由每人份180元下调至120元;冠状病毒(变异株)抗体测定价格由每项60元下调至43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号)的要求,日前我市组织了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工作,相关检测试剂价格显著降低。
结合联合采购结果,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自6月25日起,指定机构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由每人份180元下调至120元;冠状病毒(变异株)抗体测定价格由每项60元下调至43元。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通知要求,各有关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目前,天津共有37家核酸检测机构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7家公立医院、1家部队医院和9家医学检验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