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进一步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若干措施》(津就组字〔2020〕2号)有关规定,西青区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8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不限全日制)。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天津市居民户口,非天津市居民户口但在天津地区高校就读的2020届毕业生也可报考;天津市居民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0年6月28日;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28日至2002年6月28日期间出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0年8月15日前取得;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外国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1年试用期内应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20年6月8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和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信息网(www.tjxqjy.com)查询。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4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0年7月6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6月28日至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相关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大纲),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7月10日9:00至7月11日17:00。
笔试时间:2020年7月12日。具体安排为:
9:00至11:00 《教育综合知识》
14:00至16:00 《学科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考生只需参加《教育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2020年7月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7月30日9:00至7月31日17:00。
面试时间:2020年8月1日至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分为说课与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岗位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线上资格复审、成绩发布等相关工作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和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信息网(www.tjxqjy.com)发布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放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西青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西青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西青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考务咨询电话:022-27929635
监督电话:022-2739324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下载地址:http://dwz.date/aZfu)
附件2: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大纲(下载地址:http://dwz.date/aZfv)
附件3: 西青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下载地址:http://dwz.date/aZf2)
天津理工大学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度公开招聘计划(硕士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附件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附件1;
6。 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没有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省部级(含)以上人才称号或紧缺岗位的高层次人才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一般不超过55周岁;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能办理调入手续;
8。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应聘人员各学习阶段均须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大学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全日制学习,其中体育、艺术、外语岗位应聘者可毕业于重点单科性大学;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10。 应聘人员为2020届毕业生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11。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发布招聘方案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方式、报名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通过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二)资格初审
本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与应聘岗位相关,考试前不开设辅导班、不接受关于笔试内容的咨询。各岗位笔试的形式、科目、大纲、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详见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五)面试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采用试讲、答辩、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等多种形式的面试考试。各岗位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方式及要求详见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于面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校级审查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提交校引进人才专家小组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最终录用结果以考察期考察结果为准。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体检,教师岗位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费用自理。
体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学校对考察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多方面的考察。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本校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在公示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公示环节。拟聘人员将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的职务晋升、福利、奖惩、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根据津人社局发 〔2011〕10 号文件执行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十)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秘书、组织、人事、巡察、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节假日时间恕不接受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2-60215186
附件[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硕士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下载地址:http://dwz.date/aZgr)
天津港引航中心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港引航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港医路新风里1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接受引航申请,为港口和海上作业设施的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参与港口和航道的研究、规划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港口引航事故的预防、检查和抢险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引航员、党务管理
(二)招聘岗位职责和数量(见《天津港引航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4。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天津港引航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四、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0年6月8日至6月16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网址: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jtys.tj.gov.cn/)以及天津港引航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tj_pilot)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笔试45元/科)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6:00。笔试缴费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6月23日16:00。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不足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通过报名网站和短信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形式。
2。内容:见《天津港引航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3。科目:《综合知识》,引航岗位需增设《专业知识》测试
4。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笔试不设及格线。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报考人员请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招聘单位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资格证,当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历证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2。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详见资格复审通知。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4。 面试成绩将在面试后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的核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引航员体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在具备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资质的医院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港引航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八、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北方人才网以及天津港引航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2-2570260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监督电话:022-25709817
附件:《天津港引航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下载地址:http://dwz.date/aZfW)
综合 |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