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对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提高紧急救治能力,最大限度保证隔离人员身体健康,近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强天津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

  • 隔离点派驻医务人员要详细询问既往疾病,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同时要加强对留观人员心理情绪变化的日常监测,做好心理疏导; 

  • 建立隔离点医疗救治专家组,专家组成员要每日要到隔离点巡诊;

  • 原则每个隔离点至少增派1名急救经验较为丰富的中级以上职称医生和1名急救经验较为丰富的中级以上职称护士。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天津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海河教育园社会事业发展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天津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以下简称隔离点)对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提高紧急救治能力,最大限度保证隔离人员身体健康,现就加强隔离点医疗救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隔离点医疗救治工作,深刻认清保障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身心健康是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指导各隔离点建立健全医疗护理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充足的医务人员,并强化责任心,耐心、细心做好服务,要备齐必备药品和防护物资,保证医疗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监测,掌握既往病史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指导隔离点派驻医务人员对隔离人员开展病史采集等工作,特别是详细询问是否存在可能导致突发病情的既往疾病,并做好记录。在日常健康监测中,采取面对面或视频等形式,做好记录,确保监测结果真实可信,要特别关注有既往病史的人员,增加健康监测、访谈、沟通频次,及时了解其身体状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干预措施,避免出现突发紧急病情。同时,各区卫生健康委要指导督促隔离点派驻医务人员加强对隔离点留观人员心理情绪变化的日常监测,及时做好心理疏导。

  三、增加人员,加强派驻力量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统筹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力量,组织急诊急救等专业专家,建立隔离点医疗救治专家组,专家组成员要做好排班值守,每日要到隔离点进行巡诊,对重点关注人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指导隔离点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各区卫生健康委要根据隔离点布局,协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抽调医务人员增派至各个隔离点,原则每个隔离点至少增派1名急救经验较为丰富的中级以上职称医生和1名急救经验较为丰富的中级以上职称护士,主要负责对隔离人员发生紧急病情时进行救治。同时,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隔离点配备除颤仪、心电图机、动态心电图仪、氧气袋(瓶)等急救设备和药品,保证随时能够开展救治。

  四、做好对接,保证救治效果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与隔离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救治定点医院建立协作机制。发生紧急病情时,隔离点医务人员在开展急救的同时,要迅速报告区卫生健康委,区卫生健康委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协调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将患者转运至救治定点医院进行治疗,确保救治效果。

  五、强化培训,提高医疗水平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强化对隔离点医务人员的管理,开展新冠肺炎诊疗方案、防控方案、心肺复苏等常见急诊急救技术的培训,并组织进行演练,熟练掌握并应对各种突发病情的紧急处置,确保隔离人员得到有效救治。

  2020年4月12日

  来源 | 天津市卫健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