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驾驶人在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时,就因酒后驾车导致驾照被注销。该驾驶人不但未吸取教训,近日又在无证的情况下再次酒驾违法,被交警查获。
4月11日23时21分许,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杨村大队,在武清区雍阳东道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时,发现一名驾驶人接受酒精初检时明显神情紧张。经检测,驾驶人李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65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核查还发现,2015年8月5日,李某就曾饮酒驾车上路行驶,被武清交警查处。他当时仍在实习期内,因酒驾一次记12分,被依法注销了C1驾驶证。李某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又一次饮酒驾车。
按照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000元、并处15日拘留;“二次酒驾”将面临罚款1800元,并处10日拘留。目前,李某被武清交警依法合并处罚予以罚款2800元,20日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