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0岁的老人,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交警将其查获后,通知其家人将他接走。

  4月5日,交警蓟州支队马伸桥大队交警,在辖区针对酒驾、醉驾、超员及其他违法行为开展夜检集中治理行动。当晚9时左右,在蓟州区淋平公路与河北省遵化市界附近,依法拦检了一辆冀HF×××3的小轿车。经检测,该驾驶人李某当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5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随后将李某身份信息录入系统,发现李某今年70岁,且系统登记信息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李某自己也表示,晚上和朋友在蓟州区境内喝酒聚餐,想着只有一段路就能到家,便自行驱车送朋友,不料刚出门没多久就遇到了交警。

  最终,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李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800元的处罚。

  随后,大队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了李某的家人,让他们将李某接回家,并对李某及其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