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疗保障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滨海新区富康门诊部等2家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天津滨海新区富康门诊部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二条之规定,市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20〕第0013号),责令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108630.69元。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特色医学中心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以及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20〕第0012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综合 |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