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筑牢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防线,多地出台相应措施,进一步明确入境防范措施和隔离救治费用支付问题。

  天津:18日起所有入境来津人员集中隔离观察14天,费用自理

  自3月18日零时起,除发热等可疑症状者按规定程序处置外,从任何途径入境来津的所有人员原则上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将由居住地所在区安排专车负责转送至集中观察点。集中观察点将配置专业医护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健康监测,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短期入境来津商务人员经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后,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及限定商务活动区域等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隔离人员费用自理。对于不服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及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体系。

  湖北:境外来鄂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费用自理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7日晚发布通告,进一步做好境外来鄂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称,坚持中外人员一视同仁。对境外来鄂人员中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一律按防控规定就地进行分类处置;对所有其他境外来鄂人员,一律由各市州组织“点对点”接返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间食宿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自理。

  确诊病例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确诊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保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云南: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集中隔离14天 费用自理

  3月17日,云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13号通告,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为云南的入滇人员,包括外籍人员、回国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食宿费用自理。
重庆: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旅居史人员 一律核酸检测

  3月17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罗蔺介绍了重庆采取六大举措坚决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其中包括:从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入境来渝返渝人员,以及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以后一律要进行体温检测,并到指定集中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和等待结果,结果如果出现异常,立即送到定点医院,按照规定的程序、流程进行处置;即日起,所有入境来渝返渝人员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有关的检测和治疗费用,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的,按照有关规定核报或者是理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的费用由自己承担。同时,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给予必要的救助。

  
  
  
  
  
  
  
  
  

  来源:人民网、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