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河西支队解放南路大队联合环保部门开展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行动,一天查处机动车尾气超标7起。

  行动中,由环保部门使用仪器对车辆尾气进行检测,一旦发现有检测不合格车辆,由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行动当天,解放南路大队交警共查获7辆尾气不合格机动车,均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