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天津服务品牌,我市制定2020年度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明确2020年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为智能服务经济、数字服务经济、共享服务经济、体验服务经济、亲水旅游和聚集发展六个方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400万元资金支持。

  重点支持方向

  01智能服务经济

  重点推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物流、金融、电子商务、检验检测、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发展智能物流、智能金融、智慧医疗等新兴服务业态。

  

  02数字服务经济

  紧抓天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推动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现代商贸等服务业态数字化转型;加强数据资源在服务领域的开发利用和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共信息等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发展大数据交易市场。

  

  03共享服务经济

  以增进生活便利和满足新消费需求为导向,支持在交通出行、旅游资源、医疗服务建设一批生活服务共享平台,培育生活服务共享新业态;以科研设施和知识技能共享为重点,引进培育创新要素共享平台,在研发、设计、创意、咨询、法务、运营、技能实训等领域培育一批智力资源共享新业态。

  

  04体验服务经济

  重点培育一批物联网、虚拟现实、3D打印、增强现实等前沿技术体验新业态,并利用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创新体验模式,发展一批民族文化、创意文化、康体娱乐等文化体验新业态,谋划一批家居生活体验、体验式商业综合体等商贸体验新业态,打造线上线下新型体验服务。

  

  05亲水旅游

  做好做足“海”“水”文章,坚持生态绿色底色,突出人水相亲,城水共融,实施一批高质量亲海亲水旅游项目,构建若干条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精品线路,支持相关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国际一流亲海亲水生态休闲旅游样板项目。

  06集聚发展

  支持市内六区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聚焦现代商贸、金融服务、设计服务、健康服务、高端商务、智能科技等重点领域,打造“一网、三链、四集群”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优化服务业布局,推动功能再造、形态重塑和产业重构,打造“一核、三带、六园区”的空间新格局。

  支持对象

  

  01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聚焦金融服务、融资租赁、航运服务、商务服务、商务咨询、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动优化区内营商环境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我市专项或综合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水平,形成引领带动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示范区域。

  02服务业重点项目

  推动一批符合支持方向、具有较强公共服务属性的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支持标准

  

  符合支持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经评审认定,原则上按每个区域45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专项用于规划编制和支持区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主导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对公共服务平台和重点项目的支持资金应不高于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

  符合支持条件的服务业重点项目,经评审认定,原则上按每个项目投资额的15%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上述项目投资额具体内容和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包括:项目建设期内发生的设备购置(不包括办公设备)、软件购置、场所升级改造、专利购买、设计咨询、互联网资源租用的费用。

  来源 | 天津市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