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市对外发布了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政策,将于12月1日起调整我市出租车基本运价。本报记者昨天在新闻发布会现场采访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我市本次出租汽车调价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问:本次出租车价格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本次出租车运价调整主要目的是科学设置运价结构和水平,与城市发展相适应。通过价格杠杆增加运力供给,有效提高出租车运营效率,改善高峰时段、繁华地段、偏远地区的供需关系,有效缓解“打车难”等问题。调价后,天津出租车运价结构与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城市基本一致,运价水平比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略低,比重庆略高。这与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是相适应的。据测算,按照起步价、车公里运价和平均运距6.1公里计算,对于乘客来说,白天平均增加支出4元,夜间平均增加支出10元。

  问:适度提高出租车起步价和车公里运价、优化低速等候费和空驶费,出于哪方面考虑?

  答:适度提高起步价和车公里运价,将排气量1.6升及以下的车型,车公里运价由1.7元调整至2.2元;将排气量1.6升以上车型,车公里运价由2元调整至2.5元。这样安排,无论是车公里运价上调的金额,还是驾驶员每月增加的收入都是基本一致的,也使两类车型在起步价、车公里运价的价差继续保持一致,有利于引导出租车换档升级,提高车辆档次;同时可以有效缓解驾驶员经营压力,减轻驾驶员的经济负担,实现运营收入合理增长。

  对于优化空驶费和低速等候费,可适度调解结构性矛盾,有效地提高出租汽车运营效率,通过价格杠杆激励驾驶员增加运力供给,改善高峰时段、繁华地段、偏远地区的供需关系,有效缓解“打车难”等问题,满足人民对出行服务的新需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

  问:增加设置夜间附加费出于何种考虑?

  答:目前,随着我市对外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在天津始发、经停高铁、航班数量日益增多,加上我市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大型交通枢纽场站、繁华商圈的客运需求不断增加;但23:00以后由于客流量较小,出租汽车驾驶员陆续收车,城市交通个性化需求与运力出现了不相匹配的情况。在借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其他城市经验基础上,我市增设出租汽车夜间附加费,在23:00(含)至次日5:00(不含)运营时,起步价和车公里运价加收30%费用。这个加收额度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市实际,目的就是通过价格杠杆激励出租车驾驶员夜间运营,提高驾驶员夜间运营积极性,有效补充夜间运力,缓解夜间“打车难”问题。

  问:本次出租车价格调整政策是如何制定的?

  答:本次出租车价格调整政策的制定实施,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成本调查、价格听证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起草论证时综合考虑了听证会参加人、出租汽车驾驶员以及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表达的意见建议,整个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是调节运力供需的有效杠杆,也是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群体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的有效手段,以调价来激励行业发展,保证了我市出租汽车管理到位、行业稳定。

  问:此次出租车价格调整是否会带来网约车的“涨价潮”?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明确:“要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从定位上来说,网约车是略高的。按照(国办发2016年58号)文件规定,网约车执行市场调节价,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提供运营服务,合理确定计程计价方式,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此外,交通运输部门也将继续加强网约车管理,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开展网约车运价的检查严格。客运执法部门将持续不断开展网约车违规行为的查处,确保三证齐全,严厉打击无证运营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