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津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农民工约12万人。他们大多来自异乡,有离家闯荡的青年,也有为子女奋斗一生的老人。

  

  如何保障这些来津的农民工及时得到工资?如何监督企业不拖薪、欠薪?如何惩治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

  11月25日,市人社局、市住建委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做客天津新闻广播《公仆走进直播间》节目,围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与听众进行交流。

  

  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惠廷(左二);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处副处长 于洋(右二);

  市住建委建筑市场四级调研员 蒋志刚(左一);

  市施工队管理站副站长 戴志富(右一)

  农民工兄弟忙碌了一年,

  最盼望的莫过于拿着血汗钱回家团圆。

  

  //实名制管理 专用账户发薪//

  据了解,天津目前共有建筑施工企业6317家,本市施工企业3391家,外地进津施工企业2926家,现场农民工约12万人。

  为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多发频发的问题,天津市积极协调住建、交通、水务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按月足额支付等制度,严肃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预防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

  

  //开通讨薪“绿色通道”//

  为了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个老大难问题,天津市实行“一点投诉、多点联动、统一调度、属地管理”联动机制,使农民工“投诉有门、受理有人、问必有答、诉必有查”,全市举报投诉结案率目前达到100%。

  

  就工资被拖欠问题,劳动者可通过现场投诉、电话投诉、信件投诉、网上投诉等方式,向所在区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天津市讨薪维权投诉联系方式

  

  //遇上“老赖”怎么办?//

  天津市出台了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预案,并与住建部门采取联合办案机制,抽调人员专门接访、排查,合力打击欠薪。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建立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立案侦查和逮捕、起诉、审判程序等情况共享机制,推进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

  

  //制度围堵  确保“零欠薪”//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人数多,用工地点分散,管理服务难度大。为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欠薪问题,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合归并现有制度措施——

  拉入“黑名单”

  2017年,市人力社保局印发了《天津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对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

  

  拖欠工资“黑名单”首次被列入期限为1年,对于未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列入期间再次违反规定的,自动续期2年。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

  严重要判刑

  在我市具体实践中,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是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6万元以上。即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在区人社部门将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18年,全市追发农民工工资待遇2521万元,同比2017年下降44%;2019年1至10月,全市追发农民工工资待遇1880万元,同比2018年1至10月下降22%。

  

  让在津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开开心心迎新年、过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