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召开关于调整本市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昨天,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天津市拟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定价方案”。

  

  基本情况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在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前提下,对本市高速公路通行费计费标准和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进行调整。

  

  要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科学测算大件运输车辆收费系数。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六轴以上货车,在六轴货车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增加一定收费系数的方法,制定合理的收费系数,确保标准装载的大件运输车辆不因计费方式调整而增加通行费费用。

  具体方案(一)客车通行费标准
按照国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客车车型分类》标准, 对部分客车高速公路通行费计费标准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客车通行费标准如下:

  
  
  
  

  (二)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1-6类正常质量货车)

  按照国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货车车型分类》,我市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的原则是:要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确保标准装载的大件运输车辆不因计费方式调整而增加通行费费用。

  
  
  

  (三)专项作业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执行。

  (四)1类至6类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执行;6轴车以上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以6轴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为基数,每增加一轴按本路段6类车和5类车收费标准之差值累计加收。

  (五)收费精度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六)按照国家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高速公路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影响分析

  (一)对提高高速公路路网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货车计费方式调整是为了配合货运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全面实现货车不停车快捷通行。新的计费方式和费率标准实施后对于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减少拥堵、便利群众、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按照定价方案测算,全市货车通行费收入与2018年相比略有减少。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的要求。

  (三)每一类货车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四)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费费用有所降低。

  (五)部分客车通行费费用有所降低。

  实行新的费率后,8-9座客车按照一类收费标准计费,经测算,实际承担的通行费费用每年将下降约0.2亿元。

  (六)给予ETC货车5%通行费优惠后将进一步降低通行费费用。

  本次测算未考虑对合法装载的ETC货车的5%通行费优惠。若考虑该因素,经测算,全市每年通行费费用还要下降约2.5亿元。

  配套措施

  (一)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标准,为货车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对收费车型类别发生变化的既有ETC用户,组织开展定向通知、预约安装等服务措施,更换ETC车载装置。

  

  (二)加大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力度。严禁超限车辆上高速公路,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建立起治理超限超载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全面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不断提高高速公路路网通行效率。

  (四)高速公路货车分车型收费标准实施一定时期后,将对政策实施效果和影响深入评估,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

  来源: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