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康复、护理、医养结合服务需求将大幅增加。日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天津根据全市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情况,选择4个专科作为项目专科,通过财政支持,鼓励扶持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专科水平,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项目内容

  1选择4个专科

  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全市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情况,选择4个专科作为项目专科。项目周期为1年。

  2遴选条件

  1。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

  2。功能定位准确,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方向;

  3。执业行为依法合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完备;

  4。人才梯队建设合理,培训培养机制健全;

  5。专业特色突出,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6。执业信用优良,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实施步骤

  1项目遴选阶段(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15日)

  市卫生健康委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并确定4个项目专科,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院进行自评和申报,辖区卫生健康委对社会办医院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复审择优确定项目单位。

2项目实施阶段(2019年7月15日至2020年5月31日)

  各项目单位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项目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工作目标,确定项目负责人、实施路线图以及项目开展措施。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工作方案,推进项目实施工作,规范项目经费使用,保证项目效益。

  3项目验收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各项目单位对照本办法和项目工作方案,对项目成果和效果进行自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项目收益进行验收。

  新闻链接

  国家10部委出台《意见》促进社会办医发展

  6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通知》强调,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床位规模要求。文件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服务等6个方面入手,提出了22项政策措施。

  在规范审核评价方面,《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依法实时受理医疗机构级别、诊疗科目变更申请,在法定时间内办结,提高审批效率。支持和鼓励社会办医参加医院等级评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受理相关申请,在3个月内反馈评审结果,并及时认定。

  《通知》明确,2019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同时,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化管理,社会办医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

  《通知》要求,2019年年底前,各地制定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办法,明确购买服务的主体、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管理等细则。支持向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购买服务,通过开展养老照护、家庭病床、上门诊疗等服务方便居民。支持三级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共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等服务,形成全社会医疗合作管理体系,有关服务协议可以作为社会办医相关诊疗科目登记依据。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在职、停薪留职医务人员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通知》还给出了包括优化校验服务、优化职称评审、提升临床服务和学术水平、加大培训力度4项措施。

  综合 | 天津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新闻网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