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7月9日24时起上调成品油价格。

  按照国家规定,本市89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8255元调整为8405元,上调15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7275元调整为7415元,上调140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调整。

  本市调整后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89号汽油6.27元,上调0.11元; 92号汽油6.77元,上调0.12元;95号汽油7.15元,上调0.13元; 0号柴油6.41元,上调0.13元。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次调价折合汽油和柴油价格每升上调1角多。

  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先升后降,总体呈明显上涨的态势。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预计,当前国际原油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短期油价仍受消息面左右,大体将维持震荡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