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部门介绍,自《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月1日实施以来,至6月22日,全市共查处不文明交通行为50余万起。如今,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市民在路口看灯通行等文明行为渐成风气。

  为保障《条例》顺利实施,公安交管部门细化了警力部署、证据固定、违法处罚等执法流程;结合13种不同情形,研究确定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认定标准,并进行了广泛宣传;完善了交通护栏、过街信号灯等基础设施,补划、复划了大沽南路、天泰路等113处点位和十五经路、福建路等“光板路”的交通标线,完善了52.9公里非机动车、行人通道,最大限度保障慢行交通路权;启动了交通违法有奖举报等6项新举措,已有5.6万余名市民在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实名注册。

  在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过程中,市公安交管部门从提高现场“查处率”“管事率”入手,加大执法执罚力度,对违法多、秩序乱、不文明行为多发的点位,安排重兵精兵执守,做到违法必究、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在全市处罚50余万起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中,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闯红灯1.1万余起、违规变道17万余起、驾车打电话1.5万余起、不礼让行人3万余起。目前,市区主要路口非机动车、行人遵法率达到89.3%和89.1%。

  《条例》 执法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现将执法部门受理举报、投诉不文明行为的电话公布:

  市公安局110

  市公安交管局110

  市民政局88134949

  市城市管理委88908890

  市交通运输委88908890

  市文化和旅游局12318、88908890

  市市场监管委12315、88908890

  市生态环境局8890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