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中谊慧诚商务信息咨询集团

  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未登记受损人进行补充登记的公告

  天津中谊慧诚商务信息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于2016年10月19日被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立案侦查。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根据当时的工作需要对相关受损人进行了初步登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未登记的受损人及时持本人身份证件、相关收据、付款凭证(刷卡小票、刷卡银行卡)、合同等有效凭证(以上材料需要提供复印件),在公告期内到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进行补充登记,并配合做好资金账目核实工作。

  补充登记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24日止,补充登记期限截止后不再接受登记。因受损人个人原因未及时登记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均由受损人本人承担。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2019年1月25日(平安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