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天津启动2018年度环境保护督察。近日,各督察组相继向被督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反馈了督察意见,并集中向社会公开。

  市委组织部抽调146人组成16个督察组,对16个区和8个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较重的市级部门,开展现场督察。深入街镇、开发区和工业园区167个,现场检查点位1050家次,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等方式,发现生态环境损害追究责任问题线索70多个。

  本次督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主要有:部分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仍有偏差;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普遍有缺口,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基层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比较突出;污染防治攻坚力度普遍不够大,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成效不明显,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个别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