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驾驶人自驾返乡途中将行李箱遗落在收费站广场,高速交警发现后物归原主。
1月28日下午,交警高速公路二支队津汕大队副大队长只升达在荣乌高速公路天津站执勤时发现,站区广场地面上有一只行李箱,但周边并无人员和车辆。只升达立即与高速公路养护人员将该行李箱放置到安全地点。行李箱并未上锁,为尽快找到失主,交警对其中物品进行了查看,发现了籍贯为河北省沧州市的高先生的身份证和驾驶证。通过查询,交警联系到了高先生。接到天津高速交警的电话时,高先生才发现自己一时疏忽,竟将行李箱忘在了收费站广场。
原来,高先生前几天借用了朋友的车,当天他与朋友相约在荣乌高速公路天津站互换车辆。转移行李时一时心急,高先生将其中一只行李箱遗忘在地上就驾车离开了。“要不是您打来电话,我还以为行李箱就在车里呢。”高先生立即折返认领行李箱,并对天津高速交警和高速公路养护人员的热心帮助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