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天津市委批准,市委组织部紧急从代市委管理的党费中划拨专项资金2300万元,用于支持和帮助基层党组织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激励引导党员干部全力完成好疫情防控各项任务。
市委组织部要求,各级党委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凝聚抗击疫情的强大战斗力,切实履行首都疫情防控“护城河”的政治职责。要坚持快、细、严、实,坚决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民生服务保障,以广大党员干部、防疫工作者的“辛苦指数”换来人民群众的“健康指数”“幸福指数”。
市委组织部强调,这笔党费主要用于——
慰问奋战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
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括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物资等;
补助因患新冠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这笔党费的管理使用,根据实际从本级留存党费中落实配套资金,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把市委的关心关怀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广大党员群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