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1日举行的第162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卫健委党委副书记、主任顾清提醒公众:在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下,要毫不懈怠做好自己“健康第一负责人”,履行好疫情防控的个人责任和义务。

  严格人员流动政策。全部封控区、管控区人员要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足不出户”,防范区内人员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离津”,如必须离津,须经本市及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离津。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如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返津后要主动向社区报备,并配合健康管理。

  积极配合健康管理。针对全部重点可能暴露人员予以天津“健康码”分类赋码及短信提醒,有关群众接到信息告知后要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立即与所在社区(单位、宾馆等)联系报备,依法配合做好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暂未纳入管理的,要自行居家隔离,严禁前往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出现发热、干咳、嗅(味)觉减退、咽痒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告知医生有关情况。

  全面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始终坚持群防群控和疫苗接种两道社会面防控防线,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不信谣、不传谣。国家和我市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广大群众不要轻信非正规渠道的疫情资讯,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如实讲明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觉服从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安排,不必过度恐慌,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