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发布的2021年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中,一起离婚弄假成真的特殊案例引发了人们思考。
刘莉是河南省某县人,多年前与天津市西青区某镇张磊结为夫妻,婚后生活美满,育有一子一女。2020年8月张磊向妻子“坦白”,由于自己近期沉迷赌博越陷越深,目前已经无力偿还外债,为了不拖累妻儿,希望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为了打消妻子疑虑,张磊承诺自己“离婚不离家”,双方约定两子女归妻子刘莉抚养,村里所居住平房也归刘莉。双方在办理完毕离婚登记后,张磊却突然失去联系,连续几日夜不归宿,刘莉遂向村中邻里多方打听,才知晓张磊并未欠债,办理离婚是因其婚内出轨,要与第三者登记结婚。得知真相后的刘莉精神严重受创,而在此时,张磊的父亲又要求刘莉搬家,刘莉拿出离婚协议与张磊父亲对峙,但张磊父亲提出该房屋为自己所有,并非刘莉夫妻的婚后财产。
刘莉来到镇政府寻求帮助。西青区王稳庄镇妇联、司法所找到相关村进行协调,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达成了纠纷化解方案:张磊父亲将自己宅基地上的一间平房给付刘莉个人所有;刘莉自愿将该房屋进行拆迁,用于置换还迁房一处;刘莉自行出资购买还迁房中多余面积。调解协议签订的同时刘莉也签订了拆迁置换协议,通过农村平房还迁政策,刘莉带着两个孩子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楼房,开启了新生活。
以案释法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中对婚姻关系做出了基本规定,即夫妻双方要做到相互忠实。张磊在他的这段婚姻生活中,存在出轨行为,背离了忠实的道德底线和法律要求在前,不仅没有悔过之心,继续编造谎言以“假离婚”作为托词,对刘莉进行了加倍的伤害。妇女儿童在此类案件中往往成为维权弱势群体。
“假离婚”在近年来频发,现实生活中以各种理由“假离婚”谋取利益的做法不是个例,妇联信访接待过多起因“假”离婚被骗,到妇联求助的事例。离婚是非常严肃的法律行为,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给日后的生活埋下了无尽的隐患。这类典型案例也告诫婚姻关系的双方应当忠于婚姻,切莫弄假成真。想通过“假离婚”获取更多的利益,往往事与愿违,不仅没有达到目的,反而容易失去自己应得的财产,失去幸福的家庭,为自己的“无知”和“轻信”付出惨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