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残联获悉,经联合评审组评审,第一批四个品牌七种车型符合评审要求,入列天津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清单,获准在津销售使用。

  根据《天津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为专供下肢残疾的残疾人代步使用的、具有动力装置驱动的车辆。本市将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产品公告管理。申请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持有效的残疾人证,且下肢确有残疾、上肢功能正常,无其他妨碍正常驾驶的疾病。

  据介绍,此次入列产品清单的四个品牌七种车型,分别由上海、河北、江苏企业生产。

  日前,市肢残人协会发布倡议书,号召广大机动轮椅车驾驶人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文明驾驶,礼让行人,避让非机动车,不超速,不抢道,不酒后驾车;不驾驶代步车做非法客运经营;不私自改装车辆,不转让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停车有序,不占压盲道;做好车辆保养,不开有问题的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