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根据该条例,本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市和区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为社会力量提供支持。同时支持幼儿园招收2至3岁的幼儿,支持用人单位单独或者联合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等。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市发改委日前向各区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印发天津市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十四五”时期,本市实施多项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措施,到2025年,全市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支持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等青年职工密集的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市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

  家住南开区广开二马路颂禹里小区的张敏最近计划怀二胎,为了全身心照料宝宝,她正琢磨是否辞去目前国企文员的工作,“如果单位能办托儿所,可是解了我后顾之忧。”在河西区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赵鑫说,“单位办托儿所的话,对我来说真是及时雨。不然像我目前这样,又要带小孩,又要上班,两头顾不上。”

  根据通知,“十四五”期间,本市将出台实施多项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措施。从今年起,本市完善托育设施建设。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新建小区配建幼儿园时,按照不少于4托位/千人的标准同步配建托育设施。支持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将建设托育设施纳入提升改造类项目。按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建设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要设置托育服务区域。同时,拓展托育供给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鼓励发展“互联网+托育服务”。加强托育人才培养,支持本市高校、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深化校企合作,建设婴幼儿照护实训基地。建立健全托育岗位培训机制,完善培训支持政策。鼓励和支持托育行业组织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到2025年,本市优先发展普惠托育,建成一批婴幼儿照护示范区、托育示范机构;打造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队伍,实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深化医育结合,创新服务模式,形成符合本市实际、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婴幼儿照护品牌。”市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

  从今年起,本市还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本市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支持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力争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工作人员说。同时,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做好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