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在“天津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天津市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十九大以来,天津国资国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国企混改为突破口,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加强国企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相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国资监管体系和手段日趋完善、国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国企改革仍有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亟待破解,政府和国企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还不够优化、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够健全、国企市场化机制还不够活、市区两级层面改革推进力度还不够平衡、一些改革举措还没有完全落地,天津国企要实现再兴再壮再发展任务必须继续深化改革。

  天津市国资委主任彭三介绍,天津以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为指引,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在落实中,天津将以“三个原则”为标准,不断将改革创新引向深入: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国企的全面领导,二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三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混改是手段,目的是转机制增活力。天津推进国企混改下一步将有哪些大动作?天津市国资委副主任刘智介绍,天津将重点把握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天津将结合实际情况,邀请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天津国企混改。推进竞争类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资本持股。稳妥推进功能类子企业混改,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

  二是合理设计和调整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是混改的重大原则,由此引导各类战略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保留适当国有股份的企业,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规范,切实维护国有资本权益。

  三是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支持和引导国有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继续推动国有上市公司在控股股东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完善相关机构和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四是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骨干员工与非国有股东同股同价持有股权。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

  五是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全面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支持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对国有股权比例低于50%且其他所有制股东能够有效参与公司治理的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

  六是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的监督。规范“清审评”管理,紧盯各个重点环节,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充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加积极有效监督评价改革后各项工作,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国有参股企业以及新投形成参股企业的股权投资管理。

  七是切实加强混改企业党的建设。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推进混改的必要前提,推动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理顺混改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创新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载体,坚决杜绝混改企业党建缺失。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