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接执行法官电话,躲起来传唤不到庭,法院就没办法了?张力就是这样想的。他因为买卖合同欠薛林货款数万,被申请强制执行后一直联系不上。天津河北区法院调查发现,张力名下有一辆丰田汽车,于是将车辆移交交管部门协助执行。张力万万没想到的是,父亲开着这辆车刚上路就被交警拦截,随后被法院扣押。当天,张力就来到法院履行了判决。

  俗称的“老赖”,一般指民商领域中的债务人,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天津市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杨飞跃介绍,主观上,“老赖”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淡薄,诚信观念缺失,有逃债、赖债思想,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治理“老赖”的难题也考量着政府的执政智慧和执政效率。

  去年3月,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出台《关于建立天津市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的实施方案》,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由市委政法委、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21家成员单位组成。

  杨飞跃介绍,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改变了过去法院单打独斗的执行局面,搭建了联合执行的平台。针对执行工作的“查人找物”难点,执行联动中心确定了六方面重点工作领域: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立健全查找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对公职人员的信用监督和加大对拒执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建立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机制,比如限制了其乘坐飞机和G字头火车等,这使汽车对“老赖”尤其重要,但查控机动车恰好是执行的弱项。“我们到车辆管理所查封车辆底档,只能在买卖过户时起作用,既无法实际控制车辆,更不能变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国艳有着多年执行工作经验,在她看来,易操作而有实效的制度对被执行人最有威慑力。

  去年7月,天津高院执行局与天津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开发的涉机动车网上办案系统正式上线。涉案机动车查控业务由线下转移到线上。通过该系统,法院执行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专线网络完成被执行人津籍机动车辆查封、解封、过户等司法程序,实现了法律文书在线生成,网络数据实时交互,整台业务3-5分钟即可完成,大大节省了查控车辆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天津蓟州区法院执行人员介绍,“我们距离天津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133公里,以前一整天才能办一个,现在随时办理,效率大大提升。”

  不仅如此,系统实现了失信被执行人车辆自动识别、被执行车辆一旦上路,系统会自动提示。天津高院执行局与天津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开展了多次路面查控涉案机动车活动,截至目前,共查获132辆被执行人车辆,直接或间接促成被执行人履行欠款1300余万元,执结案件103件。

  系统正式运行以来,已完成11485件次案件的查封、解封、过户操作,预计及后每年将有8万次案件通过系统实现财产线上查控。

  去年4月,天津市高院、市交通运输委和市发改委等五部门联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本市小客车指标配置,禁止“老赖”申请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或新能源类其他指标,购置或更新非经营必需车辆。“可以说,拒不执行判决将寸步难行。” 杨飞跃说。

图为天津市高院与天津市交管局联动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图为天津市高院与天津市交管局联动扣押被执行人车辆

  近日,天津红桥区法院因为执行要冻结数个账户,办理中发现账户已经被冻结,天津市高院执行局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协调天津市银监局召开各个相关银行的联席会,不到一天时间就解决了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有关单位、个人或其他法院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但现实中,具有协助义务的执行单位如何高效积极配合却没有具体规定。实际执行工作经常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相关部门也有很多程序上的规定,这样很多情况都需要上级法院协调,协调不到位,则非常难操作。天津市红桥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刚介绍,以前遇到类似情况要一家家银行去跑,有一次去银行排队,因情况紧急想提前办理,还引起其他群众的不满。

  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建立以来,这些不再耗时耗力。《实施方案》对检察、教育、公安、民政、建设规划、交通、文旅、市场监督、税务、通信、金融等相关行业单位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具体承担的职责做出了具体要求。市高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向成员单位提供协助事项法律文书,各成员单位依法向人民法院反馈查询信息、控制结果。

  不仅如此,天津高院执行局还设立市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办公室,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和处理日常事务,目前已有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税局、市国资委等执行联动重点成员单位派员到市高院执行局驻点办公,直接参与联动中心工作。

  法院执行民事案件通常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另外一类是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或者穷尽手段仍然无法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执行案件。天津津南区法院执行人员就遇到过疑似第二类的案件。被执行人李伟因生活需要向林飞借款20万,经判决,到期仍未还。林飞无奈申请强制执行。但法官经全面调查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能找到被执行人行踪。案件陷入僵局。去年8月5日,法官发现被执行人之子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按照法院与市教委的联合执行协议,这属于应被限制的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法院立刻通过教育部门通知被执行人,很快,被执行人联系法官,表示已将款项交至法院账户,现案款已全数发放给申请人。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信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对失信行为惩戒还不够,治理“老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杨飞跃说。联合执行的网越治越密,整个社会形成合力,不断完善机制,多管齐下,才能标本兼治,从源头铲除“老赖”的“生存”土壤。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