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公布第六十三批典型案例。

  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仁心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的“康护盾”牌过滤式防尘口罩标称生产企业“康护盾呼吸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并不存在,涉案口罩200只。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所指违法行为。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仁心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

  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线索通报,对天津市南开区隆顺堂大药房进行延伸检查。经查,该药房涉嫌销售侵犯“3M”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100只。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南开区隆顺堂大药房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