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坚持科学施策、严守安全底线、强化服务支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大力支持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有效保障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和药品质量安全、供应稳定。

  开拓创新   确保防疫工作科学精准

  组织专家攻关,及时出台科学管控方案。组织全市医院感染、疾病防控、消毒灭菌、材料学等领域专家代表,成立“天津药监局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专家委员会”,在医用防护用品的查验与分级管理、降低灭菌解析时间、快速检测等方面开展科学论证和反复实验,为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实施防控物资分类分级科学管理。针对物资严重紧缺和来源类别繁杂的问题,联合市卫生健康委相继出台三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用防护用品查验和使用应急指南》,对防护服、口罩等防护产品的资质和检验情况进行科学判断,依据执行标准,进行产品评级,实施标识分类管理,投放到不同医疗场景使用,最大限度合理应用现有医用防护用品资源。

  科学降低防控物资灭菌解析时间。组织专家、技术人员研究创新环氧乙烷解析方法和工艺规程,制定了新方法实施后的不同周期检测方案,以确认质量可控的解析时间。将物品上柜灭菌后解析时间大幅缩短至36小时,使医用防护用品可提前13天送到医护人员手中。

  强化监管  实现各环节有效防控

  强化源头监管。对全市定点的疫情防护物资生产企业和物资储备点全面实施驻厂、驻点监督,对生产企业原料采购、生产工艺、产品检验全过程,以及各种来源医护用品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查验,确保为防控一线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用防护用品。

  加强流通环节监管。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对药械经营企业和零售药店进行全面巡查、精准摸排,重点检查其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及使用行为。自2月4日起,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实施实名制购买发热、咳嗽用药,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控作用,动态掌握我市药品购销整体情况。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组织市区两级执法人员,加强疫情防控所需医用物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积极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

  高效服务   提高防控物资生产效能

  开通审评审批“绿色通道”。组织出台应急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审批预案和工作指南,明确将疫情防控药品、医用防护设备等产品纳入应急注册审批范围,按照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的原则,最大限度缩短检验、审评和审批时限。

  派驻企业实施全程服务。派监督员进驻全部应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医用口罩、额温计等生产企业,实时掌握企业排产、产能规模、产品性能等情况,协调解决企业在扩大产能方面遇到的质量控制、灭菌解析和出厂检验等困难。

  推动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组织摸排医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企业在人力资源、生产能力、原料储备等方面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尽快帮助企业开工复产,确保提高后续产能。

  积极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制定关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和药品配送,并衔接我市“互联网+医疗咨询”网络,构建在线复诊、在线开方、远程审方、药品配送全流程便民服务,减少群众就医交叉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