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公布第三十八批典型案例。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通过对前期公布案件追根溯源,对天津市维一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的“3M 9001”型口罩为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涉案口罩16254只,违法经营额16.19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委已对天津市维一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80.96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昊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在疫情发生后,抬高价格销售“奇力康”医用口罩,销售价格为购进价格的3.03倍,共计销售141袋(10个/袋)。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昊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23元和罚款2115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