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推出了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引起广泛关注。就市民普遍关心的为一线医务人员开辟工伤保险绿色通道,具体如何办理问题,市人社局日前出台并公布了配套细则。

  工伤认定流程及要件:

  用人单位应在一线医务人员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24小时之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报告有关情况,在30日内,向区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可到天津市人社局官网“http://hrss.tj.gov.cn/”下载)、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和诊断证明,并注明参与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的具体工作,感染途径及确诊情况。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供申报材料的,用人单位经书面承诺后可“容缺后补”,先行进入工伤认定程序。

  申请方式:

  可通过天津市人局官网的“社会保险单位网上业务经办大厅”申报,申报资料的电子扫描版发送至区人社局电子邮箱;第二种是与区人社局电话确认后,直接将申报资料的纸质版通过EMS寄送至区人社局办公地址。

  办理时限:

  当日申报、当日受理、当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结论文书通过EMS邮寄方式送达。对于工伤登记,当日申请、即时办理;对于垫付医疗费报销,自收到申请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审核拨付;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申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并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细则还明确规定了扩大医疗待遇保障范围。医疗救治不限定于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救治时使用的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涵盖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住院服务设施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