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5日)上午,天津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例,累计确诊病例69例。(详情)其中,第68例、69例为宝坻区第14、第15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刚刚,宝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公布了这两例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从2月1日起,宝坻区已陆续公布了此前13名与宝坻百货大楼关联确诊者的活动轨迹。其中1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天津第50例[宝坻第6例])今天凌晨出现急性左心功能衰竭、急性冠脉综合征,经海河医院奋力抢救无效死亡,为天津首例死亡病例。
天津第68例确诊患者[宝坻区第14例]患者马某某,女,64岁,海滨街道蓝水湾小区居住。
1月20日15时,到宝坻区百货大楼购物,15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月21日—22日,家中休息;
1月23日8时,到海滨菜市场购物,10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月24日11时30分,到北城东路三小水煮鱼餐厅用餐,12时5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月25日上午,家中休息,14时到华苑东区其姐姐(天津第58例[宝坻区第11例]患者)家串门,15时30分返回家中;
1月26日,家中休息;
1月27日7时30分,到海滨菜市场购物,9时到北城东路万家康药房买口罩,9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月28日,家中休息;
1月29日上午,家中休息,13时出现发冷症状,服药后症状缓解,21时出现腹泻症状;
1月30日13时,再次出现腹泻症状,之后至2月1日,自述每日午后均出现发冷症状,服药后症状缓解;
2月2日8时,出现咳嗽、口干等症状,自行服药后在家休息;
2月3日14时,再次出现发冷症状,18时50分到宝坻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天津市第68例确诊病例。
天津第69例确诊患者[宝坻区第15例]患者周某某,女,76岁,海滨街道御景华城居住,与天津第53例[宝坻第9例]确诊病例袁某某系婆媳关系,且共同生活。
1月20日—24日,每天固定时间在小区内遛弯,其余时间均在家休息;
1月25日,家中休息;
1月26日—2月2日,每天固定时间在小区内遛弯,其余时间均在家休息;
2月3日8时,到宝坻区医学观察隔离所留观;
2月4日8时,出现发热症状,9时到宝坻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
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69例确诊病例。
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紧急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接触者,请相关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与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者,看到此通告后,不要再接触任何人,第一时间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登记备案,听取专业人员安排。
2、1月19日至25日到过百货大楼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属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日期自到百货大楼的次日算起。
3、与确诊患者在同一场所有过交集的人员,也要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日期自交集日的次日算起。
4、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听从专业人员安排,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宝坻区疾控中心电话:29241864 29241062
区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59211085 59211086
宝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新闻链接
天津市第68例患者[宝坻区第14例],女,64岁,居住于天津市宝坻区,1月20日下午到宝坻区百货大楼一楼服装区购物,未佩戴口罩。该患者1月29日-30日出现发热、腹泻,自行服药治疗,症状无缓解;2月3日在家人陪同下就诊于宝坻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68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目前已对判定的3名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继续对其他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排查,并对其住所进行终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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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58例患者[宝坻区第11例],女,69岁,居住于天津市宝坻区,1月20日前往宝坻区百货大楼服装区购物,未戴口罩。患者1月26日出现发热,自行对症治疗,2月2日出现乏力、胃痛,先后就诊于宝坻区中医医院、宝坻区人民医院,2月3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58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已转至市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目前已判定密切接触者3人,继续对其他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排查,并对其住所进行终末消毒。
天津市第69例患者[宝坻区第15例],女,76岁,居住于天津市宝坻区,该患者未去过宝坻百货大楼,系第53例病例亲属。该患者于2月3日出现发热,2月4日被送至宝坻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69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目前已对判定的2名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继续对其他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排查,并对其住所进行终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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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53例患者[宝坻第9例],女,46岁,1月1日至23日在宝坻区百货大楼男装区上班。患者1月31日出现发热、咳嗽,就诊于宝坻区海滨医院,2月1日就诊于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2月3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53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目前已判定密切接触者共3人,正继续对其他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排查,并对其住所进行终末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