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洁的机动车有序行驶在路面,能为城市营造出一条靓丽的车流风景线。记者从市城管委获悉,本市日前出台并实施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指导意见,通过规范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秩序,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津城汽车保有量已经突破300万辆,机动车辆清洗行业,不仅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更与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根据指导意见,本市将建立“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化运作、法制化管理”的营商环境,促进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的健康发展。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机动车辆清洗行业市、区、街镇三级管理体系,构建管理规范、绿色环保、经营有序的机动车辆清洗行业运行机制,完善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六大职能部门携手,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在具体管理职责方面,作为机动车辆清洗行业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委将负责制定全市机动车辆清洗行业日常管理规范标准,组织对全市机动车辆清洗场所建立管理台账,指导实施监督检查和违法查处。公安、生态环境、住建、水务、市场监管等单位部门将各司其职,负责机动车辆清洗场所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开展机动车辆清洗场所环境影响评价,工地驶出物料运输车辆清洗监督,营业性洗车场所的取用水管理、排水审批,畅通车辆清洗行业市场主体相关信用信息的渠道等。

  接下来,本市将制定机动车辆清洗场所管理规范,形成工作合力,把机动车辆清洗管理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增强从业人员规范经营、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从业素质和行业服务水平;宣传推行低碳节水的环保理念;加大执法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还将积极培育和扶持机动车辆清洗行业发展,加快洗车行业从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转变,清洗方式从浪费水资源向节水型、环保型转变,鼓励机动车辆清洗场所经营者投资建设科技创新型、节能环保型以及节水型洗车系统,推动节能型洗车方式的社会运用。

  据介绍,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动车清洗站技术规范》(GJJ/T71-2011),我国现行的行业技术规范于2011年8月发布,2012年6月正式实施,规范主编单位为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