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了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表彰对象公示公告
公示显示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拟表彰200个先进集体
595名先进个人
其中
天津共有5个先进集体
15名先进个人入选
一起来看看详细名单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
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天津市(5个)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办秘书处
天津市林业果树研究所果树栽培中心
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社会事业促进处
天津市宝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
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天津市(15人)
陈焕伟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曹洪涛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李 浩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陈海旺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张明俊 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房 骏 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周友明 天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穆淑琴(女)天津市畜牧兽医研究所
田 野 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贾 磊 天津市水产研究所
杨小玲 天津市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基地管理中心
陈万刚 天津市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刘玉恒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
蔡 乐 天津市北辰区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
曹洪举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本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向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意见。
联系电话:010—59192676;59193301(传真)
电子邮箱:rssrcgzc@agri.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人事司人才工作处
邮政编码:100125
评选范围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各级机关(含党委农村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使用事业编制)及其内设机构。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各级机关(含党委农村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使用事业编制)的在职人员。
副厅(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参加评选;曾获得“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全国农业先进个人”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及以上称号,之后未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表彰形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