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政务网发布《市教委关于印发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天津将提升教育保障能力——

  • 指导各区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统筹推进幼儿园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 根据全市常住人口变化趋势规划配置中小学教育学位资源。组织各区落实中小学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建立中小学教育学校规划建设项目库,努力解决学校布局不平衡、教育资源结构性紧张问题。

  • 鼓励我市高校从企业家成长需求出发,拓展培训项目类别,做好学习服务,努力满足企业家研修培训的需求。设立天津市高校众创空间协同培育中心,每年开展课程研讨、专题培训、项目路演、学访交流等活动。

  • 按照我市引进普通人才、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相关政策,指导各区认真落实人才子女入园、入学政策,解决高层次人才后顾之忧,为其创新创业提供保障。

  深化“一制三化”改革

  《通知》要求深化“一制三化”改革,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同时,弱化审批、优化监管、做好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权责清单》,构建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服务统一、结果统一的标准化体系。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取消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确保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通知》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教育领域相关制度体系,规范教育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同时,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等。

  提升教育保障能力

  《通知》明确,将指导各区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统筹推进幼儿园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结合我市整体规划,根据全市常住人口变化趋势规划配置中小学教育学位资源。组织各区落实中小学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建立中小学教育学校规划建设项目库,努力解决学校布局不平衡、教育资源结构性紧张问题。

  鼓励我市高校从企业家成长需求出发,拓展培训项目类别,做好学习服务,努力满足企业家研修培训的需求。设立天津市高校众创空间协同培育中心,每年开展课程研讨、专题培训、项目路演、学访交流等活动。

  按照我市引进普通人才、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相关政策,指导各区认真落实人才子女入园、入学政策,解决高层次人才后顾之忧,为其创新创业提供保障。

  强化教育内涵发展

  《通知》明确要强化教育内涵发展,包括: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加强对干部的激励约束和监督管理。

  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建立优质教育资源与网络教育服务新模式,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推动我市教育普及化、公平化、个性化、智慧化、国际化和终身化发展。

  加强我市高校“双一流”建设,实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突出高校优势学科和专业,强化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鼓励我市教育资源开放,进一步扩大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提升我市高校解决企业需求、承接产业需求的能力。

  推动产学研用结合协同育人,深入挖掘具有高成长价值的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全力做好拔尖项目培育工作。

  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优秀导师库,遴选优秀企业家担任创新创业教育校外导师,使企业家的商业经营理念、企业管理方法、人才培养思路、团队协作精神深入高校,培养优秀创新型人才。

  加强国际交流,鼓励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推进“鲁班工坊”建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孔子学院(课堂)建设。

  做好舆论保障

  此外,《通知》还要求做好舆论保障,将充分利用“天津教育”政务微博、“津门教育”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发挥高校敏感网络舆情直联机制作用,关注教育领域网上敏感舆情,积极通过“天津教育”政务微博处置网民反映的各类问题,编发各类舆情产品。

  加强网上阵地的内审内巡,及时处置涉教虚假网站、僵尸账号或虚假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