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高额回报”骗了钱?

  又因“保健品”上了当?

  近年来

  涉老诈骗层出不穷

  花样翻新

  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

  昨天(12月3日)

  民政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共同发布四项风险提示

  揭露涉老诈骗四大套路

  推动老年人防诈骗意识和能力的提升。

  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中国银保监会表示,此类活动存在以下四种风险隐患:

  PART  01

  高额返利无法实现

  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返利仅为欺诈噱头。

  PART  02

  资金安全无法保障

  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并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吸收公众资金。大量来自公众的资金未实施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PART  03

  健康需求无法满足

  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因“保健品”概念无法律定位,经常被采用偷梁换柱、偷换概念的手法,与合法注册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进行混同,骗取消费者信任,但所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甚至贻误病情。

  PART  04

  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

  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部分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相关机构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存在非法集资等风险。

  风险提示中指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非法集资应承担相应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民政部等部门此次发布的风险提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非法集资等诈骗手段的常见形式和主要手段都进行了具体说明,对提高老年人风险意识、加强投资理性有积极意义。

  李爱君认为,此次提示特别强调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要自担,应引起老年人和家属的高度警惕。归根结底,要更好地关怀老年人的生活和心理,也帮助老年人认识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遇到“高回报”“高利润”等字眼时要格外提高警惕。

  中国银保监会等部门同时提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