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社局下发2019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推出了十项优惠政策,切实降低职称申报门槛,精简5个申报要件、优化6个申报流程,打破6类申报限制,为企业赋予更多用人自主权,为人才提供更大便利和更广阔发展空间。

  一是减少申报要件。减少居民身份证、继续教育证书、业绩考绩卡片、《职称申报人审核表》《存档人员档案信息核对情况报告》等5个申报要件。评委会所需纸质申报材料从最多25项减到不超过8项。

  二是打破年限层级和论文限制。对本市各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高端紧缺人才,企业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其中,与本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津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可在本市申报参评。对企业已聘用的应用型人才,可凭企业自主认定的专利、案例、研究报告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对经市人才办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中的核心人才,可由企业董事长签署《业绩证明函》,用于替代论文。

  三是减少纸质材料和原件。非公企业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不再提供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劳动合同等申报材料的原件,只需在职称系统中提交扫描件即可。申报人按要求提供的纸质材料可以直接邮寄至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实现职称申报一次不用跑。

  四是取消委托函。驻津单位委托评审的,不再由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出具委托代评函;市人社局为驻津单位的局级主管部门开通职称系统管理账号,由其负责在职称系统中审核申报材料,并直接出具呈报意见。

  五是职业资格人员直接申报。对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按国家相应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由用人单位聘任相应级别职称;对符合高一级别职称申报条件的,可凭职业资格证书和聘任证明直接申报。

  六是工程高技能人才贯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职称。

  七是继续教育承诺制。申报人在职称系统中如实填报各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专业培训学时和总学时数,无需上传佐证材料。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

  八是规范职称评委会管理。各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评委会专家库,每年召开评审会议前,在评委会专家库内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职称评委会。原则上,担任评委的,不得连续超过两年,每年评委更换比例不低于50%。鼓励评委会实行在线评审。

  九是启用电子职称证书。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申报人可登录职称系统查询评审结果,通过评审人员可在职称系统直接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十是取消职称评审收费。自2019年4月1日起,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无须向职称评审办事机构缴纳职称评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