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关于污水处理厂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公告》,我市将组织开展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据了解,此次申领范围为全市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他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等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和固体废物的水处理单位。

  今年9月1日起,纳入排污许可证申领范围内的所有污水处理厂不得无证排污。纳入申领范围的污水处理厂向所在区行政审批局或相关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