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正式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本市对此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立即行动,围绕中心工作,迅速开展前期准备,努力推进2018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津全面落地实施。

  实行新版清单制度是我国现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的一次创新性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在市场准入领域将确立统一、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国家将随经济社会发展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动态调整,总体趋势是逐步减少。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各级政府均不再审批。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共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与此前的试点版负面清单相比,事项减少了177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了288条。

  目前,《天津市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确定的17项任务已全部完成;“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行政审批规范化和效率显著提升,整体平均审批效率提升近50%;营商环境明显改善,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民营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同比分别增长18.95%、19.11%和13.71%;基于信用风险分类的市场监管体制日益完善,建立“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构建了信息公示、信用分类、随机联查、结果告知、联合惩戒的链条式监管体系,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规范化、法制化的市场环境正在形成。

  下一步,本市将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提前着手,超前谋划,进一步加强2018版清单全面落地的顶层设计,完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依照法定程序破除法律障碍,重新对比梳理现行地方法律法规与2018版清单不一致的事项,充分做好行政许可事项与新版清单事项的衔接工作;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编码制改革,推进行政许可承诺制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和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政策解读等服务工作,确保本市落实2018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