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来打官司就是信任法官,因为他们需要法律服务,所以我必须尽力去帮助他们。”在27年的基层审判工作中,武清区人民法院王庆坨人民法庭庭长吴文山用实际行动履行着人民法官的职责,用清正之风吹绿了法庭廉洁之树,吹开了法庭争先之花,也吹暖了人民群众的心田。

  “闪电”结案同样能案结事了

  熟悉吴文山的人都说,在他心里没有什么比工作更重要,没有什么比案件更让他牵肠挂肚。从事法官工作以来,吴文山给自己定下一个规矩:努力让当事人开庭只跑一趟就案结事了。许多在别人看来耗时、费力的案件,吴文山却总有本事“闪电”结案。

  从2014年开始,吴文山每年审结的案件都在500余件,2017年他更是结了530余件。一年仅有250多个工作日,这么多案件,他是怎么做到案结事了的呢?吴文山最多一天结了19个案子。按8小时工作时间计算,不到半小时他就审结一个案子。吴文山这般砍瓜切菜地“秒杀”结案可不是“案结了事”,他化解矛盾都是从当事人的思维出发,知道当事人想什么、要什么。正是凭着这一点,这么多年来,经他手的案子,90%以上都是以调解方式化解的,而且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把每一件案子都当做自己的家事办

  吴文山结案快是一方面,在同事们看来,他还有一股“狠”劲。这个“狠”字是刀刃向内的,是对自己狠。遇到棘手的案子,他可以几天不回家,吃住在庭里,不拿下决不收兵。

  曾有一次,王庆坨法庭一下子聚集了几十号人,双方吵得脸红脖子粗。“您就是吴法官吧,听说您审理我们的案件,既然村委会已经重新发包给我们,他们还抢种,那就都给他们刨了,种了也白种。”另一方也不示弱:“我们虽然是外地人,但你们刨试试,让你们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剑拔弩张的场面快要失控,吴文山立即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在稳定双方对抗情绪的同时,对他们说:“你们都消消气,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不如心平气和地谈谈,大家的目的不是斗气,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这个道理你们都知道,我也会尽快办理此案。”

  吴文山了解详情后得知,村民宋某起诉刘某等数十名外地农民抢种纠纷涉及450亩耕地、双方当事人达400多人。他敏锐地意识到,事情如不尽快处理,极易造成群体性事件,后果不堪设想。更为紧迫的是,如果错过播种节点,将会给老百姓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于是,他当即立下军令状:一定要在5月1日前拿下这场“攻坚战”。为给案件审理争取时间,吴文山24小时坚守在法庭,彻夜不眠地整合案件材料、分析案情、制定解决纠纷策略,紧皱的眉头暗示着案件的棘手,眼里的血丝诉说着身心的疲惫,同事都劝他休息一会儿,别累垮了身体,但他却说:“案子不解决,我心里不踏实啊!”

  奋战3个昼夜后,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终于做通双方当事人工作,彻底平息了纠纷。村民的情绪得到了安抚,闹事的人员被及时遏制,受损失的村民得到了补偿。

  看吴文山结案就跟打仗一样,用他自己话说,能有多快就多快,能一次调解解决的,绝不让当事人再跑第二次。他知道老百姓遇到事都着急,恨不得赶紧解决,尤其是外地当事人,大老远来一趟不容易,让人再跑一趟,他心里不落忍。小时候,吴文山的父亲就遇到一个官司,拖了两年,也整整折腾了两年。现在回想当时父亲发愁的样子他就难受。所以当了法官以后,每当接手一个案子,他就想起父亲当年难受的样子,他就觉得这是在办自己家的事。

  独创工作法破解案件“僵局”

  为了办快案办好案,吴文山边工作边学习边总结。他是一个有心人,每结一个案子,他都要做结案笔记,不一定有多少字,但都是他的心得,几大本。慢慢地,他就有了自己的方法,也形成了书面的东西,叫“三心五法”调解法,即怀着诚心、耐心和公心,灵活运用剖析过错法、亲情感化法、换位思考法、权衡利弊法、打蛇七寸调解法等。他的这些东西也许有人不屑,嫌土,但老百姓喜欢,因为他们知道,吴文山才是实实在在给群众办事的人。

  多年的基层审判经验使吴文山意识到,判决不是目的,案结事了才是根本。多了解一点,再深入一些,化解好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调解到位就可以解决简单判决解决不了的判后难题。

  “感谢吴法官,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神圣,也深深为您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对法官们的付出,我们无以为报,请一定收下这面锦旗!”当原告李某拿到近100万元的赔偿款时,他激动得热泪盈眶,执意将一面锦旗送到吴文山手上。

  这是在吴文山审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后发生的一幕。案件由泰安市某公司员工引起,事故造成4死2残,审判时,保险公司拒不到庭,为此,法院只得作出缺席判决。由于判决只涉及到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24万元,车主扬言只用车辆的保险理赔款赔偿,此外不会支付任何费用。看着当事人和家属恐慌无助的目光,吴文山也蹙起了眉头,心里很不是滋味。

  独创工作法

  为破解案件的“僵局”,使当事人得到应有赔偿。吴文山主动延伸办案触角,在与保险公司多次电话沟通进展缓慢的情况下,远赴山东进行“上门”协调。在找寻保险公司所在地的过程中,他遭遇了几十年罕见的特大暴雨,车子几度搁浅在外地。有人问他:“这件事你已经尽到了法官的职责,为什么还要这么‘拼’呢?”可吴文山不放弃,他觉得案件虽已宣判,但法律正义并未得到完全伸张,自己不能半途而废。

  经过多次面对面协调,他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向当事人及保险公司透彻剖析法理,摆明利害关系,最终,保险公司被吴文山的办事作风感动了,他们同意将100万元的商业保险理赔款用于赔偿,各方当事人的心结因此得以化解。

  正是这股“拼”劲儿,使吴文山在27年的法官工作中,交出了一份份华丽的“成绩单”。曾连续五年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一等功,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天津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栉风沐雨司法路,砥砺前行为公正。吴文山热爱自己从事的神圣职业,他将胸前的天平法徽视为荣耀和责任。他朴实地说:“把案子实实在在给结了,让当事人不再为这些事烦恼奔波,是最让我欣慰的事。”没有光环、不慕虚名,吴文山如同一面朴素的旗帜,牢牢守在基层法官的岗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