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晚,一名旅客在天津站南广场垃圾桶内捡拾了4把刀具,便将刀具装进包内。不想在进站过安检时被检查出来,警方认定其中三把为管制刀具。该男子因一时贪图“小利”,被铁路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当日20时10分许,天津铁路公安处天津站派出所民警柳青、程琳在南进站口安检处值勤时,安检员在一名男性旅客携带的绿色双肩背包内发现疑似刀具并告知两名值勤民警。民警立即上前与安检员一同对该名旅客进行检查。在对其双肩背包进行检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包内有自锁刀两把、弹簧刀一把、水果刀一把,民警遂将其带至公安值班室接受询问。经查,该男子王某,54岁,其称自己来天津站准备坐K865次列车回老家。买完车票后,在一垃圾箱边抽烟时,发现内有4把刀具,于是就将刀具捡出。他觉得把这些刀带回老家,在生活中能用得上,于是就心存侥幸地将四把刀具放进双肩背包内。经警方认定,其中两把自锁刀、一把弹簧刀系管制刀具。

  根据相关法规,违法行为人王某被天津铁路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七日。(张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