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四个城市汽车总量已超1200万辆。道路停车位属公共资源,但“新华视点”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车主缴纳的停车费与政府财政所得之间存在巨大差额,至少有一半最终没有进入政府口袋。

作为公共资源的道路停车位,为何没能将车主付出的停车费大部分转化为公共财政收入?记者发现,停车企业私人股东背景与经营能力令人质疑。[详细]

相关新闻:天津联华:一家停车业国企的“乱”与“暗”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停车费存在收支不透明、至少有一半停车费没有最终进入政府财政。各地相关部门在回应时,不仅依然未公开相关数据,有的还推诿扯皮,或者称收不上钱来。

记者调查发现,一方面,对于停车场,全国普遍实行多头复杂的管理模式,有的停车场甚至总共需12个部门管理。而另一方面,在一些地方,政府对占道停车的监督管理混乱,导致“黑停车场”遍地开花。[详细]

道路停车位属公共资源,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车主缴纳的停车费与政府财政所得之间存在巨大差额,至少有一半收上来的钱最终没有进入政府的口袋。

以北京为例,全年超过10亿元停车费收入只有不到一半上缴财政,也就意味将近有5亿多停车费收入不知去向;以广州为例,全年停车费收入约10亿元,而上缴财政的却仅有3%,也就是说有将近9.7个亿的停车费流失;再加上天津市2.4万个停车费收入多年零上交,全部流失。以此推算,全国的城市累加起来,每年的停车费流失真的难以想象。[详细]

目前,大多数城市都将停车费或企业取得停车位经营权的费用,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很大,有的地方发个文件就能收费或者涨价;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执行能力有限,有的地方对停车企业资质的要求沦为一纸空文。

于停车费收支信息公开问题,北上广津等地相关部门仍旧遮遮掩掩。同时,记者发现,由于路边停车管理层级与部门较多,多地出现因权责不清而导致的推诿扯皮现象。[详细]

目前,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作为财政收入项目进行收费的问题,国家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大多以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其列入政府非税财政收入,从而为管理和监督留下漏洞。

一方面,经营权出让的市场化程度不够,存在极大的随意性,有人甚至和街道办领导打个招呼就能开个停车场;另一方面,政府向停车企业收取的经营权费用、占道费,很少被单独公示,缺乏人大审查和公众监督,存在暗箱操作的空间。[详情]

按照多数大城市现行的停车管理办法,车主向停车管理者付出停车费的背后,是停车管理者要取得停车位经营权,并向政府缴纳占道费和经营权使用费。部分地区将道路停车位交给企业经营,声称是进行市场化改革,但既然已经市场化,为何一些地方又不按市场规则出牌,进行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而是将经营权交给少数企业长期把持?

显然,道路停车费之乱,不仅乱在企业,更乱在某些政府部门的私心。因为只有“乱”,才会制造出渔利的空间。[详细]

停车费的乱象暴露了公共管理的混乱状况,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更应该指出的是,造成这些乱象的根子更多在于利益驱动,而为这种利益驱动保驾的就是公权力的暗箱化操作。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停车场存在经营“私人化”、分配“暗箱化”,在街道办所管辖的内街内巷泊位尤为明显。由于不用交经营权使用费,泊位数量不透明,在这种情况下由街道办对外承包,收费主体复杂,利益寻租的现象几乎是必然出现的。另外,街道办本来对于辖区内车位、承包经营者等情况的掌握应该十分清楚,但是却从未公布过相关信息。[详细]

面对如此乱象,自然不可能有单一的有效解决之道。在管理部门方面,一方面应该迅速地大刀阔斧改革多头化、间接化和委托化的管理模式,做到规范管理、责权分明,另一方面迅速公开所有相关信息,尤其是收支状况和财政收入后的详细去向,彻底追究暗箱化操作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行为。转发到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