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2020年国家级新区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天津滨海新区)》,滨海新区在18个国家级新区营商环境评价测评中总体评价优秀。其中,开办企业、劳动力市场监管、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跨境贸易、办理破产、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包容普惠创新13个一级指标表现优秀,成为各相关指标领域的标杆,有关改革经验和典型做法供全国借鉴或复制推广。
国家发改委对滨海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形成的一批首创经验与典型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其中包括: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领域跨行业应用,放宽小微企业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上线“滨海新区政务帮办平台”,探索实施无人审批、信用审批分级管理;简化优化用电报装流程;搭建“银证”“银企”对接平台,协调多部门共同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简化办事流程,推行环评审批最简告知承诺制;精简用水报装申请材料,推出用气报装“掌上办”服务;对外公示并动态管理港口收费目录清单,推进“智慧港口”建设;着力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劳动争议联动调解机制,开展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工作等。
据了解,滨海新区从三方面下大力气,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组织机制不断健全,顶层设计不断强化,指标建设不断升级。
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三考合一”,出台配套监测评价结果运用办法,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连续两年抽调年轻干部组建实践锻炼培训班,培养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种子选手”;在21个指标牵头部门加挂营商环境建设室牌子,形成全区营商环境建设一体化工作格局;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企业家中选聘52名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监督工作;园区共同缔造理事会、产业(人才)联盟相继建立,使得营商环境共同缔造的良好局面逐渐形成。
二是从2018年进行“一制三化”改革、2019年实施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到2020年印发《滨海新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划三年工作并出台《2020行动计划》,再到环境优区战略和《2021行动计划》的实施,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已迭代升级至4.0版。相继出台“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水电气热通信类项目、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的审批改革,以及“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多行业多维度持续发力,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便利化改革进程。
三是对标北京、上海等标杆城市,出台《2021行动计划》30项重点任务、145条具体举措,目前已经完成了63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创新实施投资项目“一套材料”办审批改革;成立首贷续贷金融服务中心,搭建津心融“政务+金融”融资平台,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优化退税流程,压缩退税时间。深入推广“七税两费”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实行十税合一简并申报;进一步降低通关成本,公布天津港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实行“一站式阳光价格”;加快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税务、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