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重要部署,市财政局立足于防“大”防“猛”,积极筹措资金4.35亿元大力服务我市防汛工作,切实增强防洪排涝和减灾救灾保障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积极落实防汛管护资金。市财政局安排预算资金1.18亿元专项用于行洪河道维修维护、应急度汛物资储备以及保管排水设施等项目,确保我市水利防汛工程及排水设施正常运转。
二是积极支持防洪工程建设。统筹中央和市两级财政资金2.06亿元,支持永定河新河和泃河蓟州段治理、子牙河北堤岸防洪改造、于桥水库大坝坝基加固、农村防涝设施建设等工程,有效加强防洪工程建设。
三是积极服务排水应急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11亿元用于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项目建设,大力服务中心城区积水片、积水地道改造、雨水泵站改扩建等排水设施提质增效,有效提高中心城区排水应急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