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公布第一百批典型案例。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顺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七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藿香正气软胶囊、通脉养心丸等10种药品,属于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的药品,涉案药品185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顺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七店作出没收涉案药品和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津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锦堂顺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的“3M”口罩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涉案口罩750只已全部售出。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锦堂顺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8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