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起,市妇联连续三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情况调研和天津市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主要问题包括:家庭暴力的证明标准不清晰、举证难度大;告诫法律性质不明确,适用情形难统一;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不畅,保护力度不足;庇护场所与家暴受害人对接机制尚需细化完善,法律援助有障碍;多部门联动机制不完善,协调衔接配合不紧密。”出席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市妇联主席魏继红认为,这些问题需要通过立法予以解决。
她建议,制定《天津市反家庭暴力条例》,厘清相关法律概念和范畴,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的职责,落实强制报告、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庇护救助等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等特殊主体的司法保护,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格局。
对家庭暴力行为及法律适用范围做进一步界定。同时将通过网络实施家庭暴力违法行为列入其中,强化对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办案指引,加大对受害人的保护力度;健全完善家庭暴力案件的接警、处警与警情管控机制。加强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裁措施与救济手段;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临时庇护纳入社会救助事项,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健全完善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分工负责、相互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