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日前,市城市管理委专题部署《天津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今年12月1日至明年2月28日,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将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治理百日行动,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按照《方案》要求,全市城管系统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垃圾分类治理领导机构,全力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制定检查计划,建立日常执法检查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对社会单位和个人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采取多种执法模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活垃圾混投混扔、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违法行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

  对市民在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引导,广泛宣传,争取市民的理解与支持,执法更加人性化。对未按照分类标准投放生活垃圾的市民,首次发放《温馨提示》并责令其改正;第二次发放《履行法定义务提示》并责令其改正;第三次依法进行处罚,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此外,积极推进市区街三级执法互动,压实属地街镇执法责任。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协调组织街镇执法机构采取定点蹲守的方法,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建账、边整改的原则,重点做好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的监管工作,做到“全覆盖、无盲点”。同时,强化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交管等部门协调联动,促进管理与执法的有效衔接,实现全面监管。

  记者了解到,市城市管理委细化了处罚标准、规范了执法流程,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手册》,组织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专项培训,确保《条例》全面、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