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我市网友在微博上爆出自己遭遇一位老太太“碰瓷”的经历,因为有行车记录仪作为证据,他坚持不肯“私了”,选择报警,结果老太太落荒而逃。微博引起了网友热议,大家纷纷为他的勇气点赞。记者从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市破获了多起“碰瓷”案件,其实犯罪嫌疑人的手法并没有什么新花样,之所以能屡屡得逞,主要还是车主自己心虚,对车主来说,只有文明守法出行,防“碰瓷”才最好使。

  这位网友说,前不久的一天,他行车至红旗南路,宾悦桥桥下有个老太太在附近溜达,看到他开车过来,二话不说,走到车边,冲着反光镜就挥出一拳。“她刚想说话,我已经意识到她是来‘碰瓷’的,我马上告诉她,我车子有行车记录仪,你刚才的动作都录上了,然后我掏出手机就报警。”网友说,老太太一听这个,马上说自己只是开个玩笑。

  “我当时想如果放过她,她可能还会去找别人‘碰瓷’,坚持报警。老太太恼羞成怒想要跑,我不让她跑,让她等民警来了调查清楚再说。”在等待民警到来期间,老太太身边一个自称邻居的人在劝阻过程中突然勒网友的脖子,将他摔倒,随后老太太坐公交车逃跑,这个邻居则乘乱骑电动自行车一溜烟就没影了。后来,这位网友听围观群众说,两人就住在附近,经常在这里“碰瓷”。

  “我的经验是车内一定要安装行车记录仪,遇到‘碰瓷’时可以为自己作证,另外就是千万别图省事给钱了事,一定要报警,千万别助长了‘碰瓷’人的嚣张气焰。”网友给车主们支招。

  第一类:趁酒驾来“碰瓷”

  酒后不驾车的安全法则虽已深入人心,但总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而还有另一群人“抓酒驾”的“敬业”程度堪比交警,他们分工明确,手法娴熟,利用涉酒驾驶人的心理展开“花式碰瓷”后就索要上万元赔偿。公安交管部门去年连续查处多起类似案件,涉案人员悉数归案,涉酒驾驶人也依法被处罚。

  案例一:出租车“碰瓷”酒驾

  2019年1月18日凌晨2时25分,武清区梅石路北运河大堤处,有两辆小轿车发生事故,有人受伤。接报警后,事故民警赶赴现场,双方车辆已经离开。经查,报警人肖某驾驶出租车沿梅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北运河大堤交口处时,与前方尹某驾驶的辽宁牌照东风日产轿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二车轻微损坏,肖某乘车人黄某手部受伤,事故发生后尹某驾车逃逸至北辰区郡德花园四期工地内,将车停放好离开,肖某驾车追至该地后报警。

  经勘查,双方车辆只是轻微剐碰,且尹某为无责任方,却驾车逃逸,存在饮酒嫌疑,而且事故时间很敏感。在询问肖某和黄某过程中同样存在疑点,黄某作为打车乘客,在受伤后不是抓紧去医院就医,而是在现场和出租车司机肖某一起等候,直到清障车将双方车辆拖走后才离开,考虑到逃逸车辆有饮酒嫌疑,民警遂怀疑该起事故有可能是故意的“碰瓷”行为。之后,民警调出肖某近几年的事故情况,发现他共有六起事故,有三起是在敏感时段。民警认为肖某碰瓷的嫌疑极大,遂将其传唤至交警支队询问,在大量证据面前及工作下,肖某如实供述了伙同黄某及另一男子驾车尾随碰瓷的事实。其后,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二:醉驾遇“轻微事故”被索赔万元

  2018年12月24日凌晨2时30分许,公安交警河东支队卫国道大队受理一起“交通事故”。报案男子王某称,其当天凌晨2时许,驾驶宝马牌小客车行至十一经路立交桥时,一辆本田雅阁牌小客车撞向他的车,引发轻微事故。王某同时向交警承认,当时他刚从附近某娱乐场所饮酒后离开,并下车查看确认,对方车只有轻微剐蹭痕迹,车上两人均未受伤。但本田车驾驶人要求“私了”交通事故,并以饮酒驾车为由,威胁王某拿出一万元作为赔偿。感觉自己遭遇了“碰瓷”,王某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卫国道大队交警意识到,案件似有蹊跷。为查明真相,交警按照办案程序,将报案人王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并调取查看事发现场附近道路沿线监控录像。反复观看后,交警发现本田车一直尾随宝马车行驶,最终在河东区十一经路桥上发生“事故”。而检测结果确定,王某当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51.7毫克,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同时也涉嫌危险驾驶罪。

  确认本田车内两人存在故意引发“交通事故”嫌疑后,卫国道大队与属地公安河东分局唐家口派出所取得联系,经缜密工作,将其二人成功抓获。其后,“碰瓷”二人已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属地公安河东分局立案调查。2019年1月31日,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吊销了王某的驾驶证,5年内其将不能再次考取驾驶证,而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也正在接受调查。

  案例三:两车轻微碰撞 开口就要3万元

  2018年12月24日,公安静海分局交警城区大队接报警称,静海区津文路与新104国道交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交警赶到现场勘查发现,肇事驾驶人刘某指认对方驾驶人岳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岳某承认酒驾事实,同时向交警反映,对方与他的车辆发生轻微碰撞,损失不大,但开口就向其索要3万元赔偿费,有“碰瓷”嫌疑。随后交警将双方驾驶人与乘车人带至医院抽血化验酒精含量后,带回交警城区大队进行调查。

  警方调取发生事故路口的监控视频发现,岳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该路口等红灯时,刘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岳某车后急停,但未与岳某车辆碰撞,刘某又继续驾驶车辆向前行驶,与岳某车辆发生碰撞,刘某的行为明显有“碰瓷”嫌疑。

  经交警城区大队联合公安静海分局打黑队、良王庄派出所的联合调查,刘某对自己的“碰瓷”行为供认不讳。其当晚在王口镇民主村某拉面馆发现岳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便在后尾随行驶至津文路与新104国道路口时,故意与其机动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后向其索要巨额赔偿费。刘某与其同伙已被刑事拘留,岳某也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罚。

  案例四:大数据分析+视频比对露端倪

  2019年8月,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咸水沽大队接到110报警称,葛沽镇柳绿道与安正道交口发生交通事故,其中一辆白色金杯车驾驶人任某涉嫌酒后驾驶。民警经过对现场车辆行驶痕迹和碰撞位置进一步比对,发现该区域并非两车事故的第一现场。通过对金杯车驾驶人任某和另一车辆驾驶人及乘车人分别询问,民警发现该事故还存在诸多疑点。为了不引起双方驾驶人的注意,民警一边将涉嫌酒后驾驶的任某带往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一边将另一车辆的驾驶人王某和同乘人郭某传唤至大队要求配合进一步处理。

  随后,大队民警经过对报警地周边走访和事发时段多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逐帧比对,并综合王某、郭某当时所乘车辆系统信息的核查,最终确定了王某、郭某有预谋“碰瓷”的嫌疑。当年9月3日上午,大队民警再次将王某依法传唤至咸水沽大队,其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王某被移交公安津南分局作进一步处理。另一驾驶人任某,经检测当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6.4毫克,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任某也被移交公安津南分局作进一步处理。

  第二类:遇车祸就心虚 给“碰瓷”者可乘之机

  警方介绍,“碰瓷”者往往为了赚“快钱”,不惜铤而走险,驾驶人一定要自觉文明守法行车,别给“碰瓷”者留下任何机会。如果发生事故后感觉有疑点,应立即报警,切勿“私了”。

  案例一:交警识破“碰瓷”伎俩

  今年1月11日凌晨1时37分,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杭州道大队接报警称,福升园小区门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值班队长李祥带领交警张浩、纪喆赶赴现场后了解到,徐某驾驶的奥迪牌小客车与任某驾驶的现代牌小客车在兵营路与崇德道交口发生交通事故后,徐某驾车逃逸至福升园小区门口,任某将徐某车辆截停,徐某车内三人与任某车内三人发生口角,进而又发生了肢体冲突,徐某随后弃车离开。

  杭州道大队办案交警在对两车接触痕迹进行勘验,并听取了任某陈述事故经过后判断,该案存在诸多疑点,决定将双方车辆暂扣,展开深入调查。

  办案交警在对任某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其证言存在诸多漏洞,如出行目的不明确、在多个地点长时间逗留、对事发过程的描述含糊其辞等,对很多问题,他都无法作出明确回答。办案交警调取沿途监控录像后发现,任某驾车从塘黄路某饭店一路尾随徐某驾驶的奥迪牌小客车至兵营路与崇德道交口,在徐某车辆右转弯时,任某从其车辆右侧借用便道故意撞击徐某车辆,而后任某又针对徐某“肇事逃逸”的情节索要3万元的修车费。

  在掌握了诸多证据后,办案交警联系到事发属地公安新河派出所共同传唤任某。在铁证面前,任某不得不承认其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碰瓷”的事实。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任某被移交至公安新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二:借交通事故敲诈勒索近25万元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碰瓷”,以赔偿事故损失为由,讹诈他人钱财累计约24.89万元,受害者超40人。历时9个月,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通过缜密侦查,近日成功揭开系列敲诈勒索案谜团。目前,由10人组成的犯罪集团中,有6名主犯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已对另外4名从犯进行网上追逃。

  案件还要从2019年8月21日说起。当天凌晨1时53分,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接到报警称,生态城动漫中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属地交警滨海大队立即派出事故交警赶赴现场处置。经交警勘查确认,朱某驾驶的小客车行至路口处时,追尾了正在等待红灯的齐某驾驶的小客车。事发后,男子张某赶到现场,其自称为朱某所驾小客车的车主,并表示事故对方驾驶人齐某当时有酒驾违法行为。而交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确认,齐某并无酒后驾车情况。

  此时,张某小声嘀咕了一句:“没喝酒?这不白忙活了!”恰好被交警听到。就是这句话,让交警对该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提高了警觉。为查清真相,办案交警将两车暂时扣留,作进一步调查处理。随着勘查不断深入,办案交警发现,朱某所驾小客车的车身有多处剐蹭痕迹,车内脏乱不堪,似乎经常发生事故,且驾驶人和车主对该车并不爱惜。种种迹象,让办案经验丰富的交警怀疑该起事故是一起“碰瓷”案件。

  通过对朱某和张某分别询问,办案交警发现,这两人的陈述中存在诸多漏洞。为了尽快侦破案件,市公安交管局立即对滨海交警的工作提供了大力支持。办案交警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朱某在此起追尾事故中驾驶的小客车,经常出没于生态城某饭店周边。同时,另一组办案交警调查发现,朱某和其所驾小客车在天津境内多次发生过“涉酒”交通事故。交警敏锐地察觉到,朱某、张某很有可能是故意借对方驾驶人“涉酒”违法制造交通事故,并以此敲诈勒索对方钱财。根据办案经验,办案交警还判断,朱某等人背后很可能还隐藏着有组织的犯罪团伙。

  案情重大,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立即将朱某、张某二人移交至属地公安和风路派出所,其二人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滨海新区警方立案调查。在随后连续9个月的时间里,滨海新区交警深挖线索、广扩渠道,紧盯涉案人员和车辆,与派出所民警联合开展侦破工作。通过不懈努力,今年5月26日,一个以张某为首,通过“一车多人开”“一人开多车”方式,在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多地,通过交通事故“碰瓷”手段敲诈勒索的10人犯罪集团浮出水面。经调查,该犯罪集团在上述区域共作案40余起,讹诈他人钱财累计约24.89万元,受害者超40人。目前,该犯罪集团中的6名主犯已被抓获归案,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另外4名从犯已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追逃对象,滨海新区警方将4辆涉案机动车全部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