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公布第七十一批典型案例。

  红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鸿泰嘉鑫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销售的标识为“3M 8210”的口罩,经鉴定为侵犯“3M”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涉案口罩40只;销售的“明星”等5种品牌口罩,均未以中文标明生产厂名和厂址,也未标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涉案口罩520只;所销售的口罩均未明码标价;该公司悬挂的牌匾名称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不同。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鸿泰嘉鑫商贸有限公司作出没收涉案口罩、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9874.6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

  东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线索通报对天津市东丽区福维堂大药房进行延伸检查。经查,该药房涉嫌销售侵犯“3M”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1500只。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东丽区福维堂大药房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